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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 - 百度文库
低收入家庭认定与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 低收入家庭认定的主要目的及适用范围 低收入家庭认定遵循的基本原则 认定主要内容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认定 可支配收入认定 家庭财产认定一、低收入家庭认定的主要目的及适用范围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为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制定以下办法。
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除外)认定一、受理对象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二、认定范围及标准(一)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能超过低保标准的1.5倍,其中单亲,一、二级重度残疾和重特大疾病家庭,可以扩到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能超过低保标准的2倍。